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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例会制度管理规定

来源/作者:网络(如侵权,联系删除)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

  班组建设中的班组长列会制度管理规定如下:
  
  一、班组长列会的会议时间:每月下旬,上午9:30分—11:00,晚7:30—9:00。
  
  二、班组长列会的参加人员:所有当天出勤的队长和班组长,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生产科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次,迟到者罚款50元/次,缺席人员每超过10个百分点,罚所在工区当日值班人员100元,以此类推。
  
  三、班组长列会的会议程序:
  
  1、会议由生产矿长主持。
  
  2、由生产科通报月度质量验收情况和下月应解决的问题以及传达下月计划。
  
  3、各单位主管队长针对现场和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业务科室进行相互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如何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发表意见。
  
  4、生产矿长结合现场实际,针对本月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总结,分析阐述当前矿井面临的形势和展望矿井发展方向,并对下一月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安排。明确矿井下一步安全生产思路。
  
  四、班组长列会的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
  
  五、班组长列会的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心不在焉。
  
  六、班组长列会的会议结束后,生产科安排专人整理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科室和工区,并及时归档。
  
  七、班组长列会的会议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党群工作部配合,实行会前、会后点名制度,并落实缺席、迟到、早退人员的处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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